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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力资源取消八大员_人力资源取消了哪些证书

人力资源管理师证有什么用?拿到证书后一般能从事哪些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师证》的一些基本概念

1. 权威性、全国通用的证书。它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可以在国家劳动部官方网站网上查询,这就决定了该证书的背景是真实有效且有权威性的。

2. 硬通货,实力的见证。目前这个证书,国内任何地方的职场都是认可的,就如同《银行从业人员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一样,是对人在相对领域有一定专长的证明。当然,实际持证人的对应能力强不强,另说。

3. 是有4级划分的。根据知识掌握的程度、从业时间、报考条件有以下区分:一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相当于高级职称。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相当于中级职称。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助理,相当于助理级职称。四级:人力资源管理员,人力资源员。可以看到,不同级别对应不同职称,而职称,在公务员队伍、事业单位、央企国企等是非常有用的,是决定个人仕途和薪酬的重要条件之一,但在私企就不一定了。

4. 该证书的取得,需要通过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简单点说就是笔试和面试,百分制成绩,两项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但是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依托《人力资源管理师证》可以从事的工作

  • 四级:人力资源管理员,人力资源员。这个级别要求不高,单有证,说实话对用工单位而言也就是个敲门砖而已,职能差不多就是从事人力资源管理行政性事务工作,比如人力资料的管理、人力数据的搜集分析、信息的上传下达;整理制作相关人力台账,表格;员工入职离职社保考核等的管理。 如果说从工作岗位的角度说,可供选择的多但是比较低级:行政专员、人力专员、HR助理、办公室文员等。拿着四级证书,而且没有突出能力话,就很容易在公司变成“打杂的”

  • 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助理。能拿出这个级别的证书,说明还是有一定人力资源管理实操经验的,差不多职业规划就比较聚焦人力资源方面了。一般在100人规模的中小公司,当个人力资源支线主管/经理是没啥问题的,做点实质内容:招聘主管、培训(或培训和开发部)主管、绩效主管、薪酬主管、员工关系主管等
  • 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这个证拿下来就已经算是在人力资源领域登堂入室了,因为若是没有个把年的本领域工作经验,没跟过几个师傅,这个证是不容易拿的。能力上来讲,200人规模的企业当个人力资源总监没啥问题
  • 一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HR中的战斗机,到这个级别,证书能力都不算特别重要,更重要的是有一定的人脉资源,基本人力资源的事都可以指导手下做,他们就主要干猎头的事、稳定军心的事。到这个级别的人,有很多一部分都是企业高管、董事之类的,最不济也是老板的亲信(因为掌握人的秘密)。到这个级别,就不说从事什么工作了,根本看的是人家想不想工作了。

一些特殊说明:

1. 一般拿了四级:人力资源管理员的人,就目前的职场来看,也就是个敲门砖,一定不能当成尚方宝剑,选择工作可以稍微放开一些,不要就专盯这个领域,入职后再转岗也未尝不可。

2. 拿了其他高级别证书的,也不是如我上述说的那么100%,毕竟还真有那种“考试专业户”的——考试很厉害,能力一般般。用人单位也不傻,过来用用不出两月就能就能知道这人几斤几两。我以前买软件有个房地产客户,他们年薪120w从成都挖来一个人力资源总监,可没过3月,我就听说被委婉的辞了,他们老板的话很有意思:“这人水平和我以前那个人力总监手下的助理的差不多。”所以说,证书不能代表一切。

有人为某厂做了十年多的焊工,因身体原因调岗为普工,但人事部连普工的福利都给取消了,这合规吗?

一个焊工在工厂一干就是十多年,不容易啊,这样的员工是有很大贡献的,工厂应该重视。

现在这名焊工因为身体不适的原因被工厂调岗为普工,我觉得这里面有蹊跷。具体身体原因是什么毛病,题主没有说,但联系到十多年的焊工经历,我怀疑这名焊工很可能是患有职业病。如若是这样,那么工厂给焊工调岗也是很正常的。

现在工厂人事部把焊工调到普工岗位上工作,那么之前焊工的待遇就要取消,相应的要执行普工的待遇。可实际上,人事部仅仅把岗位给调了,却又不给人家相应的普工福利,这不仅说不过去,还违反劳动合同,所以工厂人事部的做法是不合规的。

退一万步说,就算焊工身体没事,工厂要对其调岗,也要遵循流程的,不按调岗流程操作,工厂人事部的做法也是不合规的。

我大概的说说工厂人事部调岗的操作流程:首先是焊工填写《调岗审批表》进行批准,然后就是焊工交接工作到普工岗位上报到,接着就是人事部找焊工变更劳动合同并且给员工一份。工厂人事部只有经过这些流程操作,调岗才合规;如果没有这些操作,仅仅是口头一说,那么在调岗的流程上根本不合规,加上把焊工调成普工却不给相应的福利,就更加不合规了。

我在想,工厂人事部为什么要对一个焊工这么做呢?可能的原因就是焊工现在对工厂来说已经没有多大用处了,所以工厂故意对焊工调岗却不给相应的福利,想要让焊工主动离职。如果是这样,那工厂的做法更是不合规的,但愿是我多想了。

总之,一名焊工能够在一个工厂干十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何况作为技术工,肯定对工厂贡献良多。现在面临调岗,相应的福利待遇是必须要有的,如果随意取消,那么工厂的做法就是不合规的。

可不可以取消外卖这个行业?

外卖行业是时代进步的产物,外卖行业成就一些人可以加班加点的干活,方便了有些老年人因行动不便带来的烦恼,使社会呈现出了欣欣向荣的景象,我觉得要取消这个行业,完全是无稽之谈。

现在的孩子,大多数都忙于事业,即使没有事业,也在外面打工,让他们不找钱回来照顾老人吗?有外卖行业恰恰弥补了这个不足,点外卖又不贵,又方便,岂不是一举两得的好事情。

另一个是很多在单位加班的年轻人,他们点外卖吃了继续干,多找点钱不可以吗?况且还省了好多事。假如回家去吃饭,吃了再来,有些离家远的,恐怕就赶车走路时间就用完了,还怎么工作呢?

传统的餐厅,自然有那些闲一点的人去照顾,厨师手艺可能暂时不会被淘汰,即使被淘汰了也是正常的。这个社会淘汰了多少手艺人,你算过吗?从最早的补锅匠到过去石匠、木匠,桶桶匠再到蔑匠、打铁匠等。社会在进步,必然会淘汰掉一些行业,又会兴起一些行业。

外卖行业方便了各行业的好多人,是互联网兴起的产物,既然存在就有他的合理性。有的人始终对新鲜事物接受不了,说什么惯事了懒人,有什么新发明不是惯事懒人呢?大到飞机、火车,小到电视机遥控板。都是使人越来越懒,正因为人会变懒才有新发明。外卖既解决了就业,又方便了好多人,怎么能取消呢?

国企什么时候才能取消劳务派遣工和劳务外包工?

别听有些回答分析,国企早晚要取消劳务派遣和业务外包制度,因为这个制度从设立时就说是临时过渡性政策。实践证明,这个模式有混乱的走向,已经失去了当初设立的初衷,已经被歪嘴的和尚念歪了经。

有些回答,只是从用工模式的设计上来思考,没有从设立时“保护劳动者”的初衷来思考,觉得对企业有利对老板有利就是好的,可是你想过没有,现在的劳务派遣和业务外包都是走向反面,违背了当时保护劳动者的初衷,成为损害劳动者利益的工具。

我们来回顾一些历史,再回答这个问题:

第一,劳务派遣和业务外包的来源。

以前国企用工都是国家干部、国家工人的“国家身份”。1992年后,改为合同制员工,开始上社保。国企的员工,也是有定员定岗定编定资的,就是企业用多少人给多少工资总额是上级管理的。2000年左右,国企大发展,需要增加员工,上级不给定员和工资,但出台了劳务派遣模式,过渡一下,解决企业用人问题。

本意是保护劳动者,让企业少量增加员工,但要实行同工同酬,只是定员和工资不占国企额编制。结果呢,国企大量招聘劳务工,滥用了这次政策,导致劳务工比例大幅度超标,国家规定是不能超过10%。很多企业用到了90%,严重损害了劳务工的利益。

2016年,国家发现了劳务工比例超标,同工不同酬的矛盾很突出了,就开始整改。要求劳务工比例为10%,且只能用于三性岗位,多余的劳务工要转为正式合同工。结果呢,企业不想为劳务工谋福利,创造了业务外包模式,就是把原来的包人,变成了包工作量,业务外包工的地位进一步下降。

第二,我们来看根源。

国企用工,国家是鼓励使用合同工的,你短期就签短期的,长期就签长期的,但是出发点是用劳动合同法来保护劳动者权益。所以,规定企业用劳务工也不能超过用工总量的10%。根本目的就是要求企业尽量使用合同制员工。

退一万步说,劳务工也是与劳务公司签劳动合同的,也是劳务公司的合同职员工。不管怎么样,劳动者终究要签劳动合同,为什么不跟国企签,而与劳务公司签呢?这里面就有猫腻了,目的就是国企想压低工资,减少管理麻烦,就是说,国企想用人干活,但不想对人家负责。

这一句,是不是说到根本上了。别扯啥用工机制灵活啊,国企用人方便等片儿汤的话,国企签短期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可以呢?

第三,国企什么时候取消劳务和外包模式?

在2016年整顿劳务派遣市场的时候,国家就说了,这是一项过渡性政策。最终的目的,还是要引导企业使用合同制员工,因为这样,可以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权益。

目前,劳务派遣制和业务外包制,明显是一种欺负劳动者的工具。随着人们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国家的决心进一步增强,早晚一天会取消这两种模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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