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共用设备是指住宅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物业共用设备
无论是建设方或是任何业主个人,不得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进行经营,建设方不得擅自对物业共用部位进行处理。《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物业共用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1]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物业共用设备的产权应归全体业主共有:第一,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权转移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的所有权随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转移”,也就是全体购房者购买了全部商品房及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时,位于该土地之上的全部没有独立产权的建筑物及附着物的所有权也就随之转移给全体购房者(即全体业主)。
第二,从商品房的成本构成来说。国家《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商品房的价格成本包括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小区非经营性配套公共建筑的建设费。此外,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对新建居民住宅供电设施收费及管理的意见》第六条规定:“在新建住宅区内,由新建住宅单位投资建设的室外配电设施,其投资又摊入建房成本的,室外配电设施产权属于居民共有”。
第三,从公共配套设施的使用权角度来看。住宅区内的公共配套设施是住宅总体的一部分,没有住宅,也就谈不上公共配套设施,它与楼道、院路一样属不同的所有人共有。依照国家《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所有人和使用人对其共有、共用的设施应共同合理使用并承担相应义务;除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多占、独占;开发商向广大业主出售房产的同时也转让了土地使用权,以及同住宅同时建造的公共配套设施。所以,公共配套设施同住宅一样,其产权所有人为小区全体业主。
第四,从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管理机构来讲。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关法规精神,住宅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应该由广大产权人或使用人的代表机构———业主委员会来负责具体管理。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行使处置权,由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管理公司委托其行使管理权。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4-1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一、给排水系统
1、给水设备
房屋的给水设备是指房屋建筑内部附属设备中的生活给水、设备用水、消防给水等工程设施的总称。它的主要任务是为业主和使用人提供符合标准的生活用水。主要由贮水池(箱)、给水泵、给水管网、水表等组成。
2、排水设备
房屋的排水设备是指房屋设备中用来排除生活污水和屋面雨雪水的部分,它包括排水管道、通气管、清通设备、抽升设备、室外排水管道等。
3、房屋卫生设备
房屋卫生设备是指房屋建筑内部附属的卫生器具,包括洗脸盆、浴盆、大便器、小便器等。
4、消防设备
房屋的消防设备是指房屋设备中用来灭火的消防供水设备、设施。它包括消防水池或水箱、消防泵、消火栓、消防水管道等设备。
5、房屋热水供应设备
房屋的热水供应设备是指房屋设备中为人们提供生活用热水的设备。它包括水加热器、给水泵、热水管道、热水表、淋浴器等。
二、电器系统
1、物业供电设备
物业供电设备是指物业附属设备中的供电部分,包括供电线路、变配电装置、高低压电器等。
2、物业的弱电设备
物业弱电设备指物业附属设备中的弱电设备部分。主要包括物业小区的安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控制系统、通信与有线电视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等。
3、房屋的电梯设备
电梯设备指物业附属设备中的载运人或物品的一种升降设备,是高层建筑中不可缺少的垂直运输工具。常用电梯主要包括机房、轿厢、井道等部分。
4、电气照明系统
物业小区电气照明设备主要是指小区内的各种照明用的设备,主要包括照明供电线路及照明器具。
三、供暖、空调、通风系统
1、采暖设备
采暖设备是指房屋设备中用来在冬季为房屋提供热量的部分。它包括锅炉、循环泵、散热器等设备。室内采暖系统有很多形式,按热媒不同,可分为热水采暖系统、蒸汽采暖系统。一般民用建筑大多采用热水采暖系统。
2、空调设备
空调设备是指在建筑内部为满足人的生理感受或生产过程的需要,而提供的一个人工环境的设备。一般的中央空调设备包括冷水机组、水泵、空调机组、风机、冷却塔、风机盘管等设备。
3、通风设备
通风设备是指在建筑内部保证房间空气流动,同时能排出有害气体的设备。一般包括风机、通风管道、风口及一些空气净化设备。
四、燃气设备
房屋的燃气设备包括燃气灶、燃气表、燃气管道、天然气管网等。
扩展资料
设备的维修是指通过修复或更换零件,调整精度,排除故障,恢复设备原有功能的技术活动。根据设备的完损情况,其维修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零星维修工程
零修维修工程是指对设备进行日常保养、检修以及为排除运行故障而进行的局部修理。
2、中修工程
中修工程是指对设备进行正常的和定期的全面检修、部分解体修理和更换少量的零部件,保证设备能够恢复到应有标准与技术要求,使设备正常运转。更换率一般为10%—30%。
3、大修工程
大修工程是指对设备定期进行全面检修、全部解体,更换主要部件或修理不合格的零部件,使设备基本恢复原有性能。更换率一般不超过30%。
4、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
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是指在设备使用达到一定年限以后,针对其技术性能落后、效率低、能耗大或污染日趋严重等情况,通过更新设备,提高和改善设备的技术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