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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更公司企业法人流程
1,整理需要变更的信息,并在工商局网上登记界面记性初审提交,3-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
2,下载并打印审核通过的材料,进行相关的填写;
3,打电话到工商局预约递交材料的时间(目前北京市辖区基本都是电话预约交件时间);
4,按照预约的时间到工商局递交企业法人变更的材料;
5,等待5个工作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6.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企业法人变更;
7,办理税务登记证的企业法人变更;
8,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变更。
二,个人独资企业不能变更为有限公司或一人有限公司。只能注销重新设立,而且新设的名称也须为“XXXX有限公司”,与现在的名称也是不一致的。
二、个人独资企业如何更改为有限责任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是不能变更为有限公司的。
个人独资企业法对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数量没有禁止性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属于自然人设立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对一个自然人设立几个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禁止性规定。对于私权力来说,法不禁止即可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扩展资料:
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的区别:
1、投资主体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有一个人,就是自然人。责任由自己独资承担。
2、法律形式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
3、设立条件不同:一人有限公司的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成本的30%,而个人独资企业对出资未做出任何强制规定。
4、税收缴纳规定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自然人独资公司如何变更成有限责任公司(即两人股东形式)
个人独资企业转办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办法
各分局负责管区内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转办公司的登记指导,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发放个人独资企业转办公司申请书等格式文本;
(二)对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转办公司进行行政指导;
(三)收受个人独资企业转办公司申请,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初审。
第一条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转办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原个人独资企业在本登记机关依法登记;
(二)经审计或评估的原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记载在企业帐户上的资产大于负债;
(三)《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
第二条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转办公司,可以延续使用原企业名称,并在行业后加“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第三条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转办公司,原个人独资企业属于许可设立或经营范围中有许可经营项目,已经过批准且不改变住所的,可以延续使用原批准文件,无需提交新的许可文件,可以在参加企业年度检验时提交新的许可文件。
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转办公司,可以经审计或评估的原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记载在企业帐户上的净资产作为公司注册资本。经审计或评估的净资产不足公司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可以货币补足。用作公司的注册资本额达到公司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低于经审计或评估的净资产的,多余部分可以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第五条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转办公司后,原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由原投资人继续承担偿还责任。
第六条个人独资企业转办公司应当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
第七条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转办公司,应当向登记机关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转办公司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作出转办公司的决定(以家庭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由家庭成员共同决定);
(二)委托法定机构对原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记载在企业帐户上的财产进行审计或评估;
(三)对原个人独资企业财产的审计或评估结果予以确认;
(四)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五)原投资人作出对原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在转办公司后继续承担偿还责任的承诺(以家庭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由家庭成员共同作出),并告知债权人;
(六)向登记机关申请转办公司登记。
第十四条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转办公司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原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签署的转办公司的书面决定(以家庭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由家庭成员共同签署);
(二)投资人签署的对其记载在原个人独资企业帐户上的财产的审计或评估结果的确认书;
(三)投资人签署的对原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继续承担偿还责任的书面承诺(以家庭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由家庭成员共同签署);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五)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六)除住所证明以外的公司设立申请登记材料,变更住所的还应当提交新的住所证明;
(七)变更经营范围新增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提交新增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
(八)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九条登记机关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转办公司登记:
(一)收到个人独资企业转办公司登记申请后,对收件进行登记;
(二)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三)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四)准予登记的,在登记软件中办理原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和公司设立登记;
(五)出具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通知书;
(六)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个人独资企业能不能变更有限公司
变更公司企业法人流程:
1,整理需要变更的信息,并在工商局网上登记界面记性初审提交,3-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
2,下载并打印审核通过的材料,进行相关的填写;
3,打电话到工商局预约递交材料的时间(目前北京市辖区基本都是电话预约交件时间);
4,按照预约的时间到工商局递交企业法人变更的材料;
5,等待5个工作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6.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企业法人变更;
7,办理税务登记证的企业法人变更;
8,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变更。
扩展资料:
设立依据: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前者指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由一个股东拥有,具有股东名义者仅有一人。
后者是指形式上公司股东虽为复数,但公司实际上是由一名股东掌握,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其余的股东仅仅是为了规避法律,满足法律对股东人数要求而持有较少股份的挂名股东。此外,根据“一人公司”股东的性质。
可以分为“自然人一人公司”、“法人一人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其产生的方式,“一人公司”可以分为“初始一人公司”与“嗣后一人公司”;根据“一人公司”的股份性质,可以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一人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