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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改增后,培训费属于税收分类的哪一类?
营改增后,培训费属于税收分类为现代服务业。
根据2016年《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的规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的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其他部分服务业适用6%税率,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人提供培训服务的,适用征收率为3%。
二、什么类型的企业能开具培训费发票?
教育培训类公司可以开培训费发票。应是在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公司的 经营范围中应有“培训”项目,具体培训类别应经教育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认证。
三、非“培训”类企业能否开具培训费发票?
当前《发票管理办法》强调纳税人应按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如实开具发票,否则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所以,纳税人发生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只要发生真实的应税业务,均可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
但是,由于在税务系统开具发票时,必须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编码,在一次交易中,买方、卖方、交易品名、类型都体现得非常清楚、准确,所以超出经营范围开具发票,且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差较大时,存在被稽查的可能。
因业务临时需要开具培训费发票时,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及时说明情况,保存相关材料,增加相应税目,以备核查。
如果需要经常开具,建议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并取得相应认证资质,最后由主管税务机关重新核定相关税目。
四、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原先在地税局代开的培训费发票,现在都必须到国税大厅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同时需交清各项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