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核算
按规定向学生收取杂费学费、代办费、住宿费等要及时解缴银行,各镇教育会计收到各校解款时,要出具结算凭证,镇教育会计凭现金解款单和结算凭证记帐联,编制记帐凭证。
借:银行存款——××学校 ×××
贷:应付及暂存款——××学校 ——预交费 ×××
各学校同教育会计结帐时,要凭学杂费收据的记帐联和手续完备的收费情况统计表,进行收入结报:
(一)不补缴现金的帐务处理
①杂费:
借:应付及暂存款——××学校 ——预交费 ×××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学校 ×××
②代办费:
借:应付及暂存款——××学校 ——预交费 ×××
贷:代管款项——××学校 ×××
③住宿费:
借:应付及暂存款——××学校 ——预交费 ×××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学校 ××
(二)补缴现金的帐务处理,杂费和住宿费的帐务处理不变
代办费:
借:银行存款 ——××学校 应付及暂存款——××学校 ——预交费 ×××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学校 ×××
借:银行存款 ×××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
代管款项 ×××
如教育会计在月内能直接办理收入结算手续,则帐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 应收及暂付款—— ×××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代管款项 ×××
扩展资料:
做账流程
1、根据出纳转过来的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编制记账凭证。
2、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月末作计提、摊销、结转记账凭证,对所有记账凭证进行汇总,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账。
4、结账、对账。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并进行分析说明。
6、将记账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一般的商业会计工作流程就是:取得原始凭证→制作会计凭证→月底汇总做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然后按制作的会计凭证登记明细账以及库存账→总账和明细账核对→制作会计报表→如果单位是一般纳税人做网上国税申报和地税申报(这个地方有不同,有的地方还是手工申报)-报完后把留底报表存档。
1.审核原始凭证
(1)外来原始凭证。由业务经办人员在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时从外单位取得的凭证,如供应单位发货票、银行收款通知等。
(2)自制原始凭证。单位自行制定并由有关部门或人员填制的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工资结算单、收款收据、销货发票、成本计算单等。
2.填制记账凭证
可以到月底把同类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记账凭证,也可随时发生随时填 . 但不要把时间顺序颠倒了。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编制会计分录。
3.复核
就是看看有没有错误。
4.记账
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入账,小规模公司必备的账本: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总账;三栏明细账。
5.编制会计报表
(1)根据总账科目余额填列。可直接根据有关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应收票据)有些则需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需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科目的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2)根据明细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如“应付账款”,需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计算填列。
(3)根据总科目和明细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长期借款”,需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明细科目中将在一年内到期限的长期借款部分分析计算填列。
(4)务查登记簿记录。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某些资料,需要根据备查登记簿中的记录编制。
6、纳税申报
1)增值税:
销售或购进货物、提供加工或修理修配劳务是要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
2)营业税: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不同行业的营业税率不同。
3)地税:
还要交地税,就是在营业税的基础上,分别按7%征收的城建税(还有5%、1%,视城市大小而定)和3%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或2%,也是各城市不同)。
4)所得税:
不论是工商业还是服务业,都要按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征收办法:按照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要求,逐项填写收入、成本、费用、支出,算出利润,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
参考资料:
支付职工培训费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计量
一、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二、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并按照准则第四条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