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分局新办公楼维修改造总承包(EPC)项目;
项目地址:九江市浔阳区滨江东路2号南侧
项目业主:招标人: 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分局
项目规模及内容:改造总建筑面积为13446.53平方米,包括3栋房屋(1号楼、2号楼、3号楼的地面、墙面、天花板的设计和装修施工及强电的安装、给排水安装、包含3号楼外墙石头漆、部分铝合金窗户的更换、部分外墙装饰、屋面琉璃瓦的拆除更换)外省的建筑八大员。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工期要求:2020年05月到2020年08月,质量要求验收一次性合格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天皓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条件
1.投标企业具有履约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外省的建筑八大员,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企业资质证书;需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外埠来赣单位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有效入赣备案手续原件或入赣信息登记手续(须提供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打印件);
6、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考B证);
7、设计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8、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9、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考C证)外省的建筑八大员,考虑到部分省市已取消安全员岗位证书,已取消的省市企业凭该省市取消文件可以不提供安全员岗位证书,只需提供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考C证);
10、业绩证明材料:
近五年(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独立施工过单项合同大于建筑面积1075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业绩(含公共建筑EPC工程业绩)(业绩不含港澳台地区及中国境外);
公共建筑是指:提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社会活动的建筑物,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不含 住建筑和工业建筑)外省的建筑八大员。例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楼、写字楼,酒店、商场、购物中心,游乐场、影剧院,学校、图书馆、文化宫、科学实验楼、医院、疗养院,体育场馆,航空港、客运站、火车站、航运站、地铁站,电信楼、广播电视台、邮电局,其他建筑类如监狱、公安、消防、部队业务用房等。非以上建筑类型一律除外。
需提供经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图、竣工验收报告(必备)中任意三项能证明类似工程的业绩材料外省的建筑八大员。施工业绩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可以查询。提供外省工程项目业绩的,必须是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可以查询到的业绩。投标人应提供业绩网页截图及查询路径,网站不符合要求或不可查询视为无效业绩。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资格预审会开标时间:2020年04月15日上午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