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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变更施工单位需要哪些资料建筑工程施工允许施工许可的条件有哪些施工方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建设方提供什么资料手续?建筑工程报建的过程中需要更换施工单位怎么办?一、施工许可证变更施工单位需要哪些资料
建委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建委备案需要如下资料:(建设单位办理)
工程信息, 工程名称,结构类型,装修区域面积 ,房屋高度,地上规模,地下规模,建设地点,房屋套数,中标通知书登记编号,规划许可证号,合同价格,合同工期 ,土地批准文号或房产证号 ,土地批准审批单位,工程投资性质,装修类别,规划许可证,原始大厦消防验收文件,建设单位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建设单位地址,建设单位性质,建设单位类型,建设单位联系人 ,单位法人 ,身份证,电话,单位项目负责人, 电话 ,建设单位经办人,电话,施工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施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名称,是否外地企业,施工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法人代表 ,身份证,电话,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电话,安全许可证号 ,安全许可证有效期,施工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四川居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是否外地企业,施工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法人代表,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编号,电话,安全许可证号 ,安全许可证有效期,设计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设计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设计单位资质证书编号,施工图审查单位,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电话,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上述信息填报好后系统自动生成如下表格: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3、建筑施工企业确认文件(施工合同协议书主要内容页,应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非招标招标项目提供《直接办理施工许可证承诺书》)4、建设项目法人承诺书5、房屋权属文件,租赁房屋的还需要提交租赁协议(首页有租期页面及尾页有法人签字公司盖章页面)、产权人同意装修文件,现状改建项目及其他应办规划手续的工程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和附件6、装修情况说明7、现场照片。以上为简略步骤,如需详请点击电头像电问即可。
二、建筑工程施工允许施工许可的条件有哪些
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即可。
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建设工程项目登记表。
二、按登记表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登记表。
三、将登记表报送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
四、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登记表并交验立项批准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投资许可证及资金证明。
五、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代理机构审核签署意见后,发还建设单位项目登记表,进入施工图文件审查程序。
扩展资料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施工许可和验收手续,获得批准方可进行后续工作。这些工作统称为建设工程报建手续。目前不同省市、不同项目工程报建手续不尽相同,但主要工作基本一致。
在工程规划报审阶段主要围绕获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有的需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意见书等,有的还要进行人防工程、消防工程、交通和园林等方面的审查。
三、施工方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建设方提供什么资料手续?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变更的内容有: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变更;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变更;工程名称变更;工程规模变更等。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四、建筑工程报建的过程中需要更换施工单位怎么办?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