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60分及格。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解读
全国教师资格改革试点考试:
2013年全国教师资格证统考地区: 河北、湖北、上海、浙江、广西、海南、山东(2013年)、四川(2014年)、山西、安徽、山东、贵州。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综合素质》和《保教知识与能力》2个科目(均为计算机考试)。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个科目(均为计算机考试)。
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分别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个科目。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学科。其他学科暂不开考。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笔试合格分数是70分,笔试成绩是按照卷面分数乘以0.8得到实际分数的算法计算的,即卷面分数要达到87.5分以上。教师资格证全国统考试题满分是150分,教师资格证面试满分100分。
但在教师资格证面试成绩报告单中,并不会显示分数,直接显示的是合格与不合格。面试合格与否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门确定,面试合格后,会有相应的教师一个考试合格证明。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课考试每年3月、11月各举行一次。报名时间为每年1月、9月(在普通高校在校学生的报名时间由自考办另定),教材由自考办供应。
教学技能测试每年举行1—2次,一般在上半年的5月和下半年的11月报名,具体时间由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确定后公布。
教学技能测试的内容为:备课、说课或上课、面试。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意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班学生,在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允许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但在申请参加教学技能测试时,应已获得相应学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