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八大员问题 > 正文

二级建造师对注册单位的要求_单位的二级建造师要初始注册,关于社保的问题

内容导航:

  • 二级建造师注册时社保问题
  • 二级建造师注册挂靠需要提供社保证明吗?
  • 二级建造师注册是否要社保
  •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办理条件是什么?需要哪些手续和材料?
  • 一、二级建造师注册时社保问题

    挂靠单位在上报个人资料的时候,必须在其单位给建造师上个社保,以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如果您在注册当地已有社保,挂靠单位再给你上一个,那就会冲突,因 为现在省内社保逐步联网,一个省内不得出现俩社保;像北京、天津、上海在这方面管理的很严格;其他没有联网的省,就尽量别挂在本市就可以了。例如,某人的 社保在深圳,那就尽量挂在广州、东莞等地

    二、二级建造师注册挂靠需要提供社保证明吗?

    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办理条件:
    1、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证明。
    2、申请人申请注册前,需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并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二,提交材料:(窗口受理时,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粘贴一寸免冠照片);
    2、附件材料: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有红印的页面均需复印)
    《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申请增项专业注册提供,正反面内容均需复印);
    1)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
    2)申请人与执业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执业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
    3)《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
    4)申请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的继续教育证明(超过3年未注册的);
    5)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材料要求:
    1、《申请表》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2、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书面申报材料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请将申报材料竖向排列并在左上角用订书机装订即可,不需另行制作申报材料封面和用其他方式进行装订。

    三、二级建造师注册是否要社保

    挂靠要买社保的,现单位有社保的得转移。

    挂靠社保,应该在单位在上报个人资料的时候,必须在其单位给建造师上个社保,以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在挂靠注册过程中如果二级建造师挂靠本人愿意将保险转移至挂靠单位,那就可直接在原单位和挂靠单位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就可以了。

    二级建造师挂靠过程中的社保情况:   

    1、挂靠单位在上报个人资料时,必须在其单位给建造师上社保,以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   

    2、在一座市级城市不能同时拥有两份社保,否则注册不成功。   

    3、在一些省份不同的市级城市,可以拥有两份社保。如深圳、广州   

    4、在一些全省社保联网的省份不能同时出现两份社保,如福建省,厦门市除外。


    一级注册建造师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以上内容参考:

    四、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办理条件是什么?需要哪些手续和材料?

    1、建造师注册时相关企业需要递交资料个人有 建造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各一套。

    2、国家要求建造师持证上岗,企业必须和员工签订劳动协议并缴纳社保,在进行注册时,需要递交社保证明(3个月以上)。

    3、可以让原单位退社保,由注册单位缴纳社保,提供社保证明,进行注册。如原单位不能退社保的,则不能在这个企业进行建造师注册。

    拓展资料

    一级、二级建筑师

    1、注册建筑师是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在一个建筑设计单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国家对从事人类生活与生产服务的各种民用与工业房屋及群体的综合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建筑修复、建筑雕塑、有特殊建筑要求的构筑物的设计,从事建筑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调查与鉴定,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制度。 注册建筑师是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在一个建筑设计单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

    2、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共设9个科目,单科滚动周期为8年。北京地区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管理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注册工作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实施。

    3、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八年,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合格的,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持有有效期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即具有申请注册的资格,未经注册,不得称为注册建筑师,不得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工作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

    4、参加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5、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报考。

    6、以前未参加上述考试的拟报考人员,应参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结合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无效。

    参考资料:

    随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