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房县纪委监委)
“初核方案中缺少安全预案,主体身份材料缺少入党志愿书,违纪事实材料意见签署不规范……”房县化龙堰镇纪委案件质量联络员在案件“内审”时发现了存在的问题房县八大员。
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查审双方都负有重要责任房县八大员。为有效提高案件质量办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房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了案件质量联络员制度,明确案件承办相关部门各推荐一名工作人员担任本部门的案件质量联络员,负责在案件移送审理之前对照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对案件进行自查。自查结束后,形成自查问题清单,对照问题清单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向审理室出具情况说明。县纪委监委负责对联络员进行培训,联络员参加培训后再给本部门其他人员辅导学习内容,促进本部门案件质量的提升。联络员还不定期到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跟班轮训,通过以案代训方式促进业务水平提升。
“轮训这一个月,我从调查人员变成了审理人员,换个角度看案件审查调查的全过程,发现了很多平时自己没有注意到的细节问题……”派出第八纪检监察组李彩凤在参加完审理室的跟班轮训后,表示收获很大房县八大员。截止目前,各乡镇纪委、派出纪检监察组的案件联络员9人参加了跟班培训。
“这起案件审查过程中效率偏低,且存在文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综上,该案件评定为B等级”房县八大员。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曹艳在审理某纪检监察室查办的案件时,对该案进行评分定等。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案件查办质效,房县纪委监委采取“审评同步”案件质效评查机制,所有案件在移送审理之前先由联络员先进行自查,移送审理后,再由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对照县纪委监委制定的统一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进行评分,综合办案效率作出案件质量等级评定,案件办结后20个工作日将案件评查情况反馈至案件承办部门,并将评查情况向县纪委常委会通报,以此倒逼审查调查和审理人员对案件共同负责房县八大员。
“现在我们的案件要过‘三关’,分别是联络员、审理组以及案件审理室,最后还要在县纪委常委会上通报评查得分情况房县八大员。”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龙博说道,“严格的把关程序,倒逼我们高标准、严要求办理案件,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考验。”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房县八大员。打造‘铁案工程’,不能仅依赖审理这一道关口,需要查审双方共同发力。”房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增强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压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案件的质量责任,通过案件评查、组织培训等方式,构建全领域、全覆盖、全流程的案件质量责任共同体意识,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周斌)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