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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工是不是特种作业人员 法律依据是什么特种作业人员的国家法规有哪些?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法律规定一、起重工是不是特种作业人员 法律依据是什么
你好,我认为不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70号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中没有起重工这个名称,70号令中的作业种类:起重机械作业。
项目:
机械安装维修、电气安装、电气维修、司索、指挥、司机(没有起重工)。
总局第140号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种类与项目目录》还没有发布。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国家法规有哪些?
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你好,2个证是不一样的,质量技术监督局起重机械指挥只是指挥,不含司索工。
建设部门的证是起重信号司索工,把指挥与司索合在一起的。
司索工与起重机械指挥的区别:发证部门不一样。
司索工不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详见:
关于公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的公告(2011年第95号)
种类:起重机械作业
作业项目:起重机械指挥
项目代号:Q3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建质[2008]75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四、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法律规定
是的。根据如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3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
号公布根据2009年1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
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第四十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1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0号公布,根据2011年5月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
第二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发布。
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