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废,不用重新刷。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法条:
第四十九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办事大厅、候考场所和互联网公开各考场的考试能力、预约计划、预约人数和约考结果等情况,公布考场布局、考试路线和流程。
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
第五十条 申请人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车辆管理所在六十日内不能安排考试的,可以选择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考场预约考试。
显示受理中,就是还没有出结果,刚预约没多久,这个要等待一段时间才知道能否预约上。一般会在你申请预约日期前两天,车管所短信通知。不管预约成功与否车管所都会短信通知你的。
1、考试预约方式包括普通预约和优先预约两种。公安机关将根据本地实际,在考试场次中设置优先预约名额和普通预约名额。
2、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学员在有效期内每个科目可以优先预约1次考试。学员优先预约时,可以选择具有空余优先预约名额的考试场次进行预约。
3、采用普通预约方式预约考试的,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初次申领驾驶证、申请增驾业务时间为排序时间;非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上次考试时间为排序时间。
科目一考试注意
1、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在待考场顺序领取本人学车档案;
2、携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接受监考民警审核;
3、进入考试区域必须关闭手机;
4、进入考试区域不许大声喧哗;
5、法规课本不许带入考场(或放进包内);
6、考试结束后,身份证本人收好保存,将档案交到考场前方《交证窗口》;
7、考试及格的学员在考场出口在工作人员指导下签字后离开考场;
8、考试不及格的学员,即可离开考场,听候所在驾校工作人员通知补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