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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政府八大员政策_2014年国家政策交职工医保多少年

农村兽医村级防疫员有什么新政策吗,你怎么看?

村级的防疫员一直都是动物防疫体系之中最为基层的防疫人员,承担着对于千家万户实施畜禽免疫注射、疫情报告、疫情监测、疫病技术推广以及疫病普查等等公益性的工作,建立和完善村级的动物防疫体系,提升动物疾病的控制能力以及预防能力,已经成为了我国畜牧业持续发展、稳定发展以及健康发展最为前提的条件,更加是保证我国畜产品公共卫生安全以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必然的要求,村级的动物防疫人员是我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过程中最为关键和基础的一个环节,在我国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非农户口生长在农村有房没地的人,国家有什么相应的福利待遇吗?

从2014年起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已经取消,现在落户在农村的原非农户口和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也叫农村居民户口。现在落户在城市的原非农户口,也叫居民户口,很多人习惯叫城市居民户口。

那么生长在农村有房没地的居民户口,国家有什么相应的福利待遇吗?

首先、生长在农村有房没地的居民户口有两种理解。

一种是小时候生长在农村,在农村有房,后来农转非,将户口迁出村集体,即现在的城镇居民户口。

一种是一直生长在农村,就地农转非,也就是原来居住在农村的非农业户口,现在统一都叫农村户口。




其次、城镇居民户口在农村有房无地福利。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国家维护进城农户的合法权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也就是说城镇居民户口,在农村有房的,村集体不能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在农村有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村集体不能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农村没有承包地的,没有土地承包权。根据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城镇居民户口在农村有房无地的可以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有偿获得土地经营权,即从农民或者村集体手中租土地经营。

再次、农村居民户口在农村有房无地的福利。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户口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农村居民户口在农村有房无地,说明已经符合农村一户人家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没有承包地,目前我国土地承包政策因保持长期稳定不变,《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不得调整承包地。所以,不可能收回土地打散重分,在土地承包政策不变条件下,农村户口没有土地的居民在承包期内无法获得承包地,只有承包期到期后,国家允许收回土地打散重分的条件下才能无偿获得承包地。

另外,在土地承包政策长期不允许调整的条件下,政策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同一村集体范围内合法转让。也就是说,没承包地的农村居民户口可以从本村集体其他成员手中购买承包地。城市居民户口是不能到农村购买承包地的,这也算是农村居民户口没有土地的人的一种福利。购买了承包地,有了自己的承包地后,就成为本村集体真正意义上经济组织成员,才可以享受本村集体资产的股权收益分配。

总之,非农户口的农村人要看户口现在在城市还是在农村,城市户口在农村有房和承包地的,宅基地使用权和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会被收回。农村户口在农村有房没地的,在承包期内无法无偿分配承包地,但可以有偿购买承包地,要想无偿获得承包地,只有等到国家土地承包政策允许收回打散重分的时候才能无偿获得承包地,但几十年之内是不可能无偿分地的,只能有偿获得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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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队时,“公社八大员”是指哪些人?待遇如何?

实际上在生产队时期,哪有什么八大员九大员的,这都是有些人杜撰的!

当时的人民公社,是政府权力机关,他们都是挣国家工资,吃商品粮的,所说的商品粮,也是供应粮,就是和城市居民一样,用粮本领粮的,现在农村的乡镇,也是由当时人民公社全编制转至而来的,以我们吉林省当时人民公社的编制来讲,人民公社有公社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有社长、副社长;有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还有会计辅导员、民政助理员、公安特派员、林业助理员等,还有管武装的武装部长,武装部长管征兵、民兵的工作,

而当时人民公社下属的生产大队,还是以我们吉林省当时的生产大队来讲,也就是现在的村委会,有大队党总支部书记、大队主任、副主任;还有一个会计,有一个妇女主任,由副主任兼职的民兵连长,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有的地方成立了贫下中农协会,也就有了一个贫协主任的职位,他们也是挣工分的,只不他们挣的工分是比较高的,当时的生产大队,一般也就是六,七个人,甚至连八个人都不到,还有什么八大员!

而当时的生产小队,也以我当时生活的农村生产小队来讲,过去只有一个队长,文化大革命之后,又增加了一个政治队长,后来还是两个队长变成一个队长了,也不单独说什么政治队长,生产队长,就是队长了,有会计、有出纳员,出纳员兼保管员;有生产组长,生产组长兼记工员;有妇女队长,妇女队长兼妇女的记工员,还有一个车队的队长,这样就是队长、会计、出纳、生产组长、妇女队长、车队长,加起来也就是六个人,这六个人就是生产小队队委会组成人员,哪又有什么八大员呢?

至于待遇吗,这些队委会的干部,每个人都比普通的社员每天多挣两个工分,而生产队的队长,年后决算的时候,还会给他增加1000个工分左右的,至于在农村说什么八大员,那根本是没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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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专职消防救援员不能纳入正式编制,可否实行年薪制?

我支持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年薪制,给予较高的工资待遇以匹配其对社会的付出。然而目前的现实情况是绝大部分地区都给不了政府专职消防员这个待遇,没有编制保障不说,工资待遇还比较低,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未来这种局面是否会改变不得而知,但可以预见类似的呼声将不绝于耳。政府专职消防员的社会作用已经被公众接受成为共识,给予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对较高的待遇实际上不存在基础障碍,缺的只是顶层设计而已。

政府专职消防员,即由各级消防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基层消防灭火、抢险救援的聘用制人员。岗位性质类似于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工,没有编制待遇,但工资由地方财政兜底保障,相对于企业人员或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在工资待遇和稳定性等方面要强许多。

政府专职消防员报考年龄一般在18岁到26岁之间,条件优越的比如本科学历人员可放宽到30周岁。报考对学历条件要求不高,一般只要具备高中学历即可,党员、退役士兵优先。考试设面试和体测两项,报考时必须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经消防部门政审合格后才能进入考试环节。

政府专职消防员不使用政府行政或事业编制,而是通过聘用制管理。合同一般是三年一签,到期考核合格、本人愿意可以续签。待遇参照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工标准核发。以本地为例,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工资待遇一般在35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除此之外,参照消防指挥人员享受相应的伙食、住宿、服装、培训、休假、医疗等待遇。工作满一定年限回到地方工作后,可以享受政府推荐岗位、创业就业税收优惠等政策,等等。

从保障性来看,政府给政府专职消防员解决了很大的后顾之忧,但是就工资待遇而言,客观来说与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劳累、付出、风险不是很成正比。作为和平时代的逆行者,政府专职消防员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共财产安全、应急救援等重任,稍有不慎即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既然是这样一份随时可能牺牲的工作,给予其相应的待遇再正常不过。

总之还是那句话,我支持给予政府专职消防员高薪待遇。这既是对专职消防员尊重,也是在给社会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和职业导向,属于双赢的结果,没有理由不支持。

你怎么看?


  

6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政策通知,是否意味着“八大员”又重新录取考试?

建筑行业的变革不仅使建筑企业提心吊胆,也使很多的企业人员变得人心惶惶,最近发布的关于停止八大员考核发证的相关工作通知,使很多的建筑八大员都非常担心,担心以后的八大员证书是不是没用了,现有工作也有可能会受到影响,再加上社会媒体的众说纷纭,让很多的建筑八大员心里没底。但是很多人只看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停止了建设领域的现场人员专业考核和发证工作,但没有深入到这个通知的含义,为什么要取消人员考核?建筑企业应该如何应对。

八大员考核取消,但新考核机制出来了

为什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停止对现场专业人员进行考核和发证?

1、原建筑八大员考核机制增加了企业负担,对建筑业资质行政审批的要求过高,合同备案还需要配备现场专业人员证书,不符合国家新发布的放管服政策的要求。

2、原建筑八大员专业技能知识水平相对滞后,当前建筑业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对建筑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放管服政策改革措施: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取消了建筑企业最低资质标准的现场管理人员考核,这表明,当建筑企业申请企业资质时,他们不必担心建筑八大员或市政七大员考核,这无疑降低了资质的进入门槛,企业不用在为找不到人员发愁了。

2、国务院取消施工合同备案

2018年5月14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取消了施工合同备案,并实施告知承诺制度,因此,为了加大放管服政策的强度和简政放权的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通知,停止考核现场专业人员考核及发证工作,这是改革的必经之路。

改革和方向的影响

1、建筑企业

(1)加快建筑企业资质标准的改革,优化资质序列类别,降低建筑行业资质准入门槛,加强企业事后监督过程,提高施工企业竞争力;

(2)转变企业管理重点。企业重点应放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先进施工技术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施工管理队伍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营造现代建筑业。

2、持证人

(1)探索证书持有者的技能水平考核机制,证书持有者必须具备丰富的现场施工管理经验。

(2)城乡建设部门现场专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政策将发生变化,主管部门将进一步探索建立多元化人才评估机制,提高城乡建设现场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以上就是建筑八大员考核取消的相关内容,随着国务院放管服政策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建筑业的改革将继续推进探索,在减轻施工企业负担的同时,建筑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政策将继续深化。

五大员、八大员、九大员都是哪些?岗位有什么区别吗?

一、所谓“五大员”“八大员”“9大员”,其实都是建筑行业发展进程中不同阶段时期的建筑施工岗位细分设置的统称。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也可以说是把设计图纸上的各种线条,在指定的地点,变成实物的过程。它包括基础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等。施工作业的场所称为“建筑施工现场”或叫“施工现场”,也叫工地。其主要岗位具体设置如下:

1、五大员:预算员,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安全员。

2、八大员: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试验员,测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

3、九大员主要包括: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

二、其岗位区别,其实在五大员、八大员和九大员的证书种类和人员职责中,可以看出三者并没有那么明显的区别。只是在建筑行业发展的过程中,人员配置的增加,让九大员逐渐取代了五大员和八大员成为企业人员配置的主流。同时,从五大员到八大员,再到九大员,也代表着我国建筑技术发展和人员职责的细化,提升了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

一般情况下质量员、安全员可以互兼,称为质安员;造价员、资料员可以互兼,称为内业员;安全员应上岗证和安全考核C证双证齐全,才可备案;造价员(已改二级造价师)应通过国家级考试,获得相应资格后才可担任,与造价从业人员(预算员)的区别是持证。

2017年国内开始对施工员、质量员分专业和统一发证,也就是此阶段有省内证和全国证说法。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分土建、装饰装修、安装和市政专业,其报考有相应专业要求;安全员考核办法参考安全工程师分专业进行。合上分专业的施工管理人员统称十六大员。

事业编制人员算不算公职人员,是公务员吗?

本人就属于事业编制人员,公职人员包括: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等等。

明确一下:事业单位在体制内的都属于公职人员,但并不是公务员。无论从职位晋升,工资福利待遇还是退休后待遇,公务员都要比事业编制人员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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