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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临时聘用八大员吗_可以临时聘用八大员吗

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可以领取精神文明奖吗?

事业单位,党政、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能不能领取精神文明奖,各地做法都不相同。有的地方是只有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才有精神文明奖,所有的事业人员及其他编外人员不能领取;有的地方是行政部门和管理类事业单位有精神文明奖,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类事业人员不能领取;有的地方是党政部门和事业单位正式职工都有,但编外人员、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等没有。甚至连奖金名称各地也不一样,有叫精神文明奖的,有叫科学发展奖的,还有其他不同的名称。至于何种奖金,发放范围是什么,哪些人能发,哪些人不能发,都是由各地政府自行规定,没有统一的依据。这类奖金的发放,甚至没有相关的文件规定。

按照《劳动法》“同工同酬”的规定,同一岗位应该同工同酬,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地域、行业等,同一岗位的正式职工应该和劳务派遣工、合同工、临时工拿一样的工资,编外临时人员同样享有和正式职工一样的福利、津贴、奖金等。按照这个原则,单位的编外人员、临时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同样应该领取精神文明奖,更不用说事业人员,或者是医护人员、中小学教师等正式职工了。问题是,同工同酬只是一种规定、一种原则,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就大为走样。行政单位人事管理主要依据的是《公务员法》,事业单位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其中都没有奖金发放范围的具体规定,或者要求在编在岗才能享受,对临时人员都不可能提及。

因此上,党政、事业单位奖金如何发放,发放范围是什么,编外人员是否应该享受,都只能由当地政府自行规定。全部发也可以,一部分人发也可以,今年发明年不发,或者今年范围小明年范围大,都没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和严格规定。

在同一单位已连续工作15年,现在单位要把我们定性为临时聘用人员,合法吗?

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都是临时工、合同工,定性不定性都一样。

不管工作多长时间,只要不是正式职工,哪怕干的工作和正式职工没有什么区别,但临时工就是临时工,干到退休,也正式不了。目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除了可以使用正式编制的正式职工以外,还有人事代理、临时工、合同工和劳务派遣工。即使是和正式职工待遇一样的人事代理,他也是编外人员,是合同工,同样也正式不了。

目前正在进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要求精简机构、精简人员,编外人员面临着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以确保完成机构改革精简20%以上人员的要求。即使是工作需要,必须留下来的编外人员,也要由人事部门重新签定劳动合同,由地方财政统一供养。或者由人事部门指定劳务派遣公司,和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再派遣到有人员需要的机关事业单位。

各地党政机构改革已经进入尾声,月底前必须完成。随后,事业单位也将紧锣密鼓地展开,140万事业单位、3600万事业人员中,编外人员就有1000多万,将直面机构改革的影响,自主择业或者重新签定合同。行政执法综合改革,已经明确要求全面清退临时人员,严格禁止辅助人员执法。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管理也将正规化。

生产队时,“公社八大员”是指哪些人?待遇如何?

实际上在生产队时期,哪有什么八大员九大员的,这都是有些人杜撰的!

当时的人民公社,是政府权力机关,他们都是挣国家工资,吃商品粮的,所说的商品粮,也是供应粮,就是和城市居民一样,用粮本领粮的,现在农村的乡镇,也是由当时人民公社全编制转至而来的,以我们吉林省当时人民公社的编制来讲,人民公社有公社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有社长、副社长;有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还有会计辅导员、民政助理员、公安特派员、林业助理员等,还有管武装的武装部长,武装部长管征兵、民兵的工作,

而当时人民公社下属的生产大队,还是以我们吉林省当时的生产大队来讲,也就是现在的村委会,有大队党总支部书记、大队主任、副主任;还有一个会计,有一个妇女主任,由副主任兼职的民兵连长,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有的地方成立了贫下中农协会,也就有了一个贫协主任的职位,他们也是挣工分的,只不他们挣的工分是比较高的,当时的生产大队,一般也就是六,七个人,甚至连八个人都不到,还有什么八大员!

而当时的生产小队,也以我当时生活的农村生产小队来讲,过去只有一个队长,文化大革命之后,又增加了一个政治队长,后来还是两个队长变成一个队长了,也不单独说什么政治队长,生产队长,就是队长了,有会计、有出纳员,出纳员兼保管员;有生产组长,生产组长兼记工员;有妇女队长,妇女队长兼妇女的记工员,还有一个车队的队长,这样就是队长、会计、出纳、生产组长、妇女队长、车队长,加起来也就是六个人,这六个人就是生产小队队委会组成人员,哪又有什么八大员呢?

至于待遇吗,这些队委会的干部,每个人都比普通的社员每天多挣两个工分,而生产队的队长,年后决算的时候,还会给他增加1000个工分左右的,至于在农村说什么八大员,那根本是没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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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的办公人员是公务员吗?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怎么样?

你好,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构成比较复杂,一部分是公务员,一部分是编外工作人员。至于工作强度,要看具体是在哪个岗位。

首先,介绍一下街道办事处的有关概念。

街道和乡、镇一样,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区划,主要设置在县、市、区的中心城区。

街道设置党工委、办事处,党工委是县(市、区)委的派出机关,类似于乡镇的党委;办事处是县(市、区)政府的派出机关,类似于乡镇的政府。

目前,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实行合署办公,除了领导会有分工外,下面的工作人员都是一起干活。

其次,介绍一下街道工作人员的分类。

其中的工作人员构成是非常复杂的,主要有以下几类:

第一类:公务员

1、一般来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班子成员都属于公务员。

2、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下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基层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等内设机构,其中的正式工作人员也是公务员。

根据街道的规模,公务员的数量大概在几十人不等。

第二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一般下设党群服务中心、经济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其中的正式工作人员使用事业编制。

根据街道的规模,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数量一般也是几十人不等。

第三类:参公管理人员

街道会有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就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另外,有些街道有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工作人员也是参公管理人员。

第四类:编外工作人员

在街道中,编外工作人员的数量是最多的,构成也是最复杂的,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有些街道会借用社区工作者、大学生村官,属于没有编制的特殊人群;有些编外人员与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合同工;有些编外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属于劳务派遣工……

编外工作人员不是街道的在编人员,虽然干的活差不多,但收入差距不是一般的大。

总体而言,街道公务员的地位、福利待遇是最好的,略优于参公管理人员,优于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明显优于编外工作人员。

最后,介绍一下街道的工作。

街道的工作可以用两个字来形容:

1、忙。街道是最基层的行政区划,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业务量是特别大的。要是遇上疫情这些黑天鹅,那就是没日没夜的加班加点。一般情况下,街道公务员很难有完整的周末。

2、杂。街道要处理各种各样的事情,招商引资要管、信访维稳要管、卫生环保要管、农村选举要管、防汛防灾要管、民政低保要管……街道工作人员要处理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工作。

所以,街道的人员流动是特别大的,在编人员都在想方设法逃离街道,编外工作人员也很难干得长久。

另外,街道的级别较低,一般是正科级规格,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发展空间也非常有限,可能一辈子都无法解决“副科”。

当然,现在很多地区都对街道有政策倾斜,街道在编人员的收入会比县直机关在编人员的收入要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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