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要求施工单位五大员必须到岗,有基本的四招:
第一招,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到岗的要求。
根据工程项目管理规定,项目经理只能负责一个在建项目,并要进行网上注册备案。
对项目管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在招标文件提出必须到岗。只有投标人履行相应承诺,其投标文件才有效。
第二招,根据招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提出人员到岗的规定,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信息进行核实登记。
第三招,加强施工期间人员签到管理,必须确保投标文件所列五大员到岗,若有变更,应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变更。
第四招,把好款项支付关,根据合同约定,如果五大员到岗不符合要求,拒绝办理工程支付,这是最厉害的招数。
只有保证了五大员的到岗,建设单位才能确保工程质量,而中标单位往往会找各种理由换人,转包非法分包,只要建设单位态度坚决,这种现象是可以制止的。
你说的这种现象确实存在,但也并不是所有工程招投标都是低价中标,以后这种现象也将逐步得到遏制。
招投标法对中标的原则与方法进行了较合理的设置,但是有些投标人经常会利用规则的缺陷,通过围标串标的方式控制中标金额,实现恶意低价中标的目的。1000万的工程出现三四百万中标的情况也很普遍。
为了防止这种现象的蔓延,12月发布的《招投标法》修改意见征求稿,对防止低价中标做出相应的规定: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报价为异常低价,有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和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这一规定的实施,将有效地减少三、四折中标的现象,但评标委员会能否履行,以及能否正确履行该项权利成为重要影响因素,还有待在实践中检验。
除此之外,招标人通过与中标人依法签订合同,严格履约验收,防止转包分包,对逐步形成规范的招投标与建设市场秩序显得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