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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员劳务员工资_八大员中劳务员有用吗

劳务派遣工的工作怎么样,收入如何?

劳务派遣工,就是各类企事业单位用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上的一种补充用工,用工单位不跟劳动者发生劳动关系,而是跟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将工人派遣到用工单位,员工的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

说的直白一点,用工单位用劳务派遣工就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这种用工方式对于流动性比较大的劳务工或者季节性的农民工还是有一定的便利,尤其用工单位都是急需用人时候才找人,所以给的工价相对比较高,但是其他福利就比较少了,并且加班加点也是常有的事情。

还有一些是行政单位的公益性岗位派遣工比较多,这类岗位工资相对较低,正常缴纳社保,这种岗位以城市下岗失业人员较多,大多年龄较大又没有太高的技能,很难找到更合适的工作,在公益性岗位干几年就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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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些劳务派遣工是由用人单位自行招聘,又把劳动关系挂靠到劳务派遣公司的,这种工作很多都是大型国有企业招聘,而劳动者以学校刚毕业的年轻人居多。很多学校刚毕业的劳动者看好国有企业的优越条件,都想进入到国有企业工作,国有企业想用人又不想背着很重的用人负担,就把劳动关系挂靠到劳务派遣公司,再给劳务派遣公司一定的服务费。当然这种用工方式违法也很多,很多岗位就不是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岗位,反而是企业的正常岗位,派遣工一干就是好多年。这违背了劳动法的规定,但是劳动者害怕丢了工作所以一般不会举报或者维权,只好再背后发牢骚,骂派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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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队时,“公社八大员”是指哪些人?待遇如何?

实际上在生产队时期,哪有什么八大员九大员的,这都是有些人杜撰的!

当时的人民公社,是政府权力机关,他们都是挣国家工资,吃商品粮的,所说的商品粮,也是供应粮,就是和城市居民一样,用粮本领粮的,现在农村的乡镇,也是由当时人民公社全编制转至而来的,以我们吉林省当时人民公社的编制来讲,人民公社有公社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有社长、副社长;有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还有会计辅导员、民政助理员、公安特派员、林业助理员等,还有管武装的武装部长,武装部长管征兵、民兵的工作,

而当时人民公社下属的生产大队,还是以我们吉林省当时的生产大队来讲,也就是现在的村委会,有大队党总支部书记、大队主任、副主任;还有一个会计,有一个妇女主任,由副主任兼职的民兵连长,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有的地方成立了贫下中农协会,也就有了一个贫协主任的职位,他们也是挣工分的,只不他们挣的工分是比较高的,当时的生产大队,一般也就是六,七个人,甚至连八个人都不到,还有什么八大员!

而当时的生产小队,也以我当时生活的农村生产小队来讲,过去只有一个队长,文化大革命之后,又增加了一个政治队长,后来还是两个队长变成一个队长了,也不单独说什么政治队长,生产队长,就是队长了,有会计、有出纳员,出纳员兼保管员;有生产组长,生产组长兼记工员;有妇女队长,妇女队长兼妇女的记工员,还有一个车队的队长,这样就是队长、会计、出纳、生产组长、妇女队长、车队长,加起来也就是六个人,这六个人就是生产小队队委会组成人员,哪又有什么八大员呢?

至于待遇吗,这些队委会的干部,每个人都比普通的社员每天多挣两个工分,而生产队的队长,年后决算的时候,还会给他增加1000个工分左右的,至于在农村说什么八大员,那根本是没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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