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等保测评机构的单位应该具备这些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由中国公民、法人投资或者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
(二)产权关系明晰,注册资金 500 万元以上,独立经营核算,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从事网络安全服务两年以上,具备一定的网络安全检测评估能力;
(四)法人、主要负责人、测评人员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且无犯罪记录;
(五)具有网络安全相关工作经历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专职渗透测试人员不少于 2 人,岗位职责清晰,且人员相对稳定;
(六)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满足测评业务需要的检测评估工具、实验环境等;
(七)具有完备的安全保密管理、项目管理、质量管理、人员管理、档案管理和培训教育等规章制度;
(八)不涉及网络安全产品开发、销售或信息系统安全集成等可能影响测评结果公正性的业务(自用除外);
(九)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初步申请通过后,申请成为等保测评机构的单位还要接受复审,主要是对测评师的要求,比如申请单位应至少有 15人获得测评师证书,其中高级测评师不少于 1 人,中级测评师不少于 5 人。对于满足申请条件,且通过复审的单位,等保办会颁发《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同时,等保办会于每年 12 月份对所推荐测评机构进行年审。年审通过的,等保办在推荐证书副本上加盖等级保护专用章或等保办印章,发放测评师注册标识。年审未通过的,等保办会责令测评机构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测评机构的等级测评业务会被暂停。
此外,等保测评推荐证书并不是永久性的。测评机构推荐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测评机构应在推荐证书期满前 30 日内,向等保办申请期满复审。
最后,省级以上等保办会对测评机构和测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国家等保办每年组织对测评机构及测评活动开展监督抽查。测评项目实施过程中,测评机构应接受被测网络备案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可以通过以下方法:
1、直接找产品的生产企业查询产品的企业标准文本。
2、到产品生产企业的主管单位查询。
3、到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业务主管部门(如质监局、卫生局、农业局、环境保护局等等)查询。
4、通过市场情报渠道获取企业标准。
目前针对不同省地的企业可直接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另外在国内已有机构为了能让更多企业顺利完成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而开展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服务。
扩展资料:
质量技术备案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制定(农业企业标准制定办法另定),并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