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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公社八大员哪个部门管_人民公社转变为乡镇体制

生产队时,“公社八大员”是指哪些人?待遇如何?

实际上在生产队时期,哪有什么八大员九大员的,这都是有些人杜撰的!

当时的人民公社,是政府权力机关,他们都是挣国家工资,吃商品粮的,所说的商品粮,也是供应粮,就是和城市居民一样,用粮本领粮的,现在农村的乡镇,也是由当时人民公社全编制转至而来的,以我们吉林省当时人民公社的编制来讲,人民公社有公社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有社长、副社长;有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还有会计辅导员、民政助理员、公安特派员、林业助理员等,还有管武装的武装部长,武装部长管征兵、民兵的工作,

而当时人民公社下属的生产大队,还是以我们吉林省当时的生产大队来讲,也就是现在的村委会,有大队党总支部书记、大队主任、副主任;还有一个会计,有一个妇女主任,由副主任兼职的民兵连长,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有的地方成立了贫下中农协会,也就有了一个贫协主任的职位,他们也是挣工分的,只不他们挣的工分是比较高的,当时的生产大队,一般也就是六,七个人,甚至连八个人都不到,还有什么八大员!

而当时的生产小队,也以我当时生活的农村生产小队来讲,过去只有一个队长,文化大革命之后,又增加了一个政治队长,后来还是两个队长变成一个队长了,也不单独说什么政治队长,生产队长,就是队长了,有会计、有出纳员,出纳员兼保管员;有生产组长,生产组长兼记工员;有妇女队长,妇女队长兼妇女的记工员,还有一个车队的队长,这样就是队长、会计、出纳、生产组长、妇女队长、车队长,加起来也就是六个人,这六个人就是生产小队队委会组成人员,哪又有什么八大员呢?

至于待遇吗,这些队委会的干部,每个人都比普通的社员每天多挣两个工分,而生产队的队长,年后决算的时候,还会给他增加1000个工分左右的,至于在农村说什么八大员,那根本是没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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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十年代,想在粮管所上班难不难?他们现在待遇如何?

六七十年代的正式工作,不是你想到哪个部门,哪个单位去上班就能去,都是由正规学校毕业,或有关组织推荐和分配的。

过去管粮食的部门就是粮食局,下面就是粮站,我地好象没有听说有什么粮管所。

到粮部门工作的一般是商校、农校等中专毕业生,还有复退军人,接班的子女及其他单位转行的。

在六七十年代,由于粮食紧缺,城市居民的食用粮食、菜油及一副食如粉条之类都是实行计划供应,因此,那时的粮食部门和食品站一样走红还有一个杀猪卖肉的、供销社卖副食及化肥等的人员关系及威望超过一个公社书记,像开车的司机,医生及教师在他们面前无不点头哈腰,听他们吆喝,更莫说一个普通群众了,因为要巴结他们恩赐点利益。

同样粮部门的工作者特别是站长及具体搞经办人和销售人员,也是个走红的职业,农民交公粮希望不受收粮员的打磨刁难;一些人还想找他们开点后门占点便宜,别人买不到的他却能去买到,如买点处理粮、米糠、谷壳等,都要千方百计地和他们拉上关系。所以那时的粮食工作也是一个非常走红的职业,羡慕的职业,也不是任何人想进都能进的。

世事无常,历史总是在和人们开玩笑,往往会把被颠倒了的事又颠倒了过来,并反复地重演着。

如今农村的赤脚医生、接生员、民办和代课教师都有定界补助,农村防役员又如何?

87年后进校的代课老师最惨,刚进校时84年以前为在编民办,中间又放宽到86年,大家都鼓足干劲好好干,等政策再放宽也就有转正的希望了。谁知道99年被一刀切辞退了。没有下放金更没有养老保险,身子也荒了。唉可悲啊。更气人的是后来又招了代课教师,最近人家都又签合同了,工资养老保险都有,真让人羡慕嫉妒恨啊

镇政府职工是什么编制?

镇政府是一个奇葩的地方,工作人员的编制种类特别多,有公务员、参公、事业编(管理、专技、工勤),合同工等,甚至还有教师编。

乡镇是最基层的行政机关,不同于县直及以上的职能部门,乡镇的七站八所基本包括了所有的上级对口单位,大家在一个地方办公,热闹的同时,也让外人分不清某某到底是什么编,或者产生乡镇到底有什么编制的疑问,下面我结合亲生经历一一细说。

公务员

也就是行政编,乡镇的领导班子成员基本上都是公务员,比如书记、镇长、副书记、人大主席、武装部长、纪委书记、组织委员等等,除了科级领导以外,还有一部分的普通科员,主要是30岁以下的年轻公务员。

通常情况,一个乡镇的公务员数量比事业编要少一些,以我曾经工作过的现在为例,行政编制是23个,而事业编却有40多个。

参公编

乡镇是综合性部门,有参公编制并不奇怪,实际上参公也是一种事业编,只是参照公务员管理而已,并没有公务员身份。在乡镇,参公编不多,一般不超过三个,我在乡镇接触过的参公编制基本都是四十岁以上的大哥,比如财政所所长、计生办主任等等,目前还没有在乡镇遇到过年轻的参公编。

事业编

事业编是乡镇工作人员的主要组成者,他们数量庞大,从事的工作也五花八门,其中最多的还是专技编制,比如畜牧站、社会服务站、劳保站等等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事业编管理岗比较少,但是不管是管理还是专技,做的工作都差不多,乡镇的工作很粗犷。

工勤人员一般就是食堂的大师傅和经常给领导开车的司机。

合同工

因为工作的需要,很多单位,包括乡镇都有合同工,以我所在的县为例,百分之三十的乡镇财政所的会计都是合同工,除此之外还有县直部门派遣的合同工,比如每个乡镇都有的社工。

其他工作人员

除了以上有编制和没编制的工作人员,乡镇还有教师编制的工作人员,这些一般是跨县调入的教师,本地教师编制满了,所以暂时安置在乡镇。

还有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者等等,总之乡镇是个大熔炉,形形色色的人很多,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生产队、村小组、村集体等农村基层机构是怎么规定和管理的?

各位网友:早安!

我是凡尘观生活。对农村充满情结。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看到这个题目,有一种历史的回归感。沿着生产队到村民小组这个历史渊源,我来回答

生产队、村小组、村集体等农村基层机构是怎么规定和管理的?

1、生产队、村民小组、村集体的简要变迁:生产队这个称谓先于村民小组,生产队是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体制时期一个机构的称谓。那个时候生产队的人称为社员。小岗村18位农民的鲜红手印催生了家庭联产承包制,在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为中国农村改革提供了范本。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建立了集体统一经营与农户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打破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统一经营模式。人民公社、生产队的体制变革逐渐浮出水面。其志性文件是1983年10月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一年后的1984年年底成立了22年的人民公社结束了它的历史使命。这不仅仅是称谓的变化,而是管理体制的变化。

从此:生产队又被重新称为村民小组,生产大队这个集体也回归村集体称谓,人民公社社员也重新被称为农民或村民。

2、村、村民小组规定。

村的设立是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的。这个“”具有行政管理的职能,是便于行政管理的一种行政区划,也叫行政村。它包括自然村。自然村是指村民依据各自的生产生活环境,自然聚居的村落,自然村通常比行政村小。

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情况,把村也就是行政村或者自然村分设成若干个组,这个组就叫村民小组。

3、村民小组、村集体等农村基层机构的管理。

为了便于管理,农村的机构很多。主要由村党支部委员会、村委会、监委会三个村级班子;还有村民委员会(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议(村代会),简称“村两会”两个权力机构。

这些组织机构都由换届产生。每届都有一定的任期。党支部委员会由党组织指派、或者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委会、监委会、村代会由村民投票选举产生。党支部是处于农村的领导核心地位,村委会接受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指导,接受乡镇党委、村党支部的领导;村监委会主要是监督村委会工作;村代会主要是反映村民心声,作出决定、决议,或者否决、修正村委会决定、决议等。

总之,管理是很严格的,是有章可循的,其目的就是要很好的为民服务,很好的推进社会发展!

亲亲网友们,我的观点和说法,你是否同意呢?欢迎在评论区里发表你的见解!

谢谢!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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