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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八大员有效使用年龄_湖南八大员在哪里报名

生产队时,“公社八大员”是指哪些人?待遇如何?

实际上在生产队时期,哪有什么八大员九大员的,这都是有些人杜撰的!

当时的人民公社,是政府权力机关,他们都是挣国家工资,吃商品粮的,所说的商品粮,也是供应粮,就是和城市居民一样,用粮本领粮的,现在农村的乡镇,也是由当时人民公社全编制转至而来的,以我们吉林省当时人民公社的编制来讲,人民公社有公社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有社长、副社长;有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还有会计辅导员、民政助理员、公安特派员、林业助理员等,还有管武装的武装部长,武装部长管征兵、民兵的工作,

而当时人民公社下属的生产大队,还是以我们吉林省当时的生产大队来讲,也就是现在的村委会,有大队党总支部书记、大队主任、副主任;还有一个会计,有一个妇女主任,由副主任兼职的民兵连长,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有的地方成立了贫下中农协会,也就有了一个贫协主任的职位,他们也是挣工分的,只不他们挣的工分是比较高的,当时的生产大队,一般也就是六,七个人,甚至连八个人都不到,还有什么八大员!

而当时的生产小队,也以我当时生活的农村生产小队来讲,过去只有一个队长,文化大革命之后,又增加了一个政治队长,后来还是两个队长变成一个队长了,也不单独说什么政治队长,生产队长,就是队长了,有会计、有出纳员,出纳员兼保管员;有生产组长,生产组长兼记工员;有妇女队长,妇女队长兼妇女的记工员,还有一个车队的队长,这样就是队长、会计、出纳、生产组长、妇女队长、车队长,加起来也就是六个人,这六个人就是生产小队队委会组成人员,哪又有什么八大员呢?

至于待遇吗,这些队委会的干部,每个人都比普通的社员每天多挣两个工分,而生产队的队长,年后决算的时候,还会给他增加1000个工分左右的,至于在农村说什么八大员,那根本是没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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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如何要求施工单位5大员必须到岗?

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五大员必须到岗,这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要求,但是现在由于工程建设市场管理较混乱,转包非法分包现象突出,这一基本要求都难以达到,工程建设质量也难以保证。

如何要求施工单位五大员必须到岗,有基本的四招:

第一招,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到岗的要求。

根据工程项目管理规定,项目经理只能负责一个在建项目,并要进行网上注册备案。

对项目管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在招标文件提出必须到岗。只有投标人履行相应承诺,其投标文件才有效。

第二招,根据招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提出人员到岗的规定,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信息进行核实登记。

第三招,加强施工期间人员签到管理,必须确保投标文件所列五大员到岗,若有变更,应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变更。

第四招,把好款项支付关,根据合同约定,如果五大员到岗不符合要求,拒绝办理工程支付,这是最厉害的招数。

只有保证了五大员的到岗,建设单位才能确保工程质量,而中标单位往往会找各种理由换人,转包非法分包,只要建设单位态度坚决,这种现象是可以制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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