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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任命文件(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证书查询)

施工方外聘的现场负责人是否需要对工地的质量和安全负责?

施工方外聘的现场负责人肯定要对工地的质量和安全负责,虽然现在很多施工单位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往往是将项目负责人,也就是项目经理没有实际参与工程管理,为了监督单位检查形同虚设,通常我们说的“喝茶经理”,平时就签署一下文件和开会露露脸而已,但是项目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还是施工单位和任命的项目经理买单,现在的房屋建筑主体质量都是项目经理终身制。

对于现场实际参与管理的负责人尽管自己没有施工单位任命资格文件,任命自己从事的管理工作,出现了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负较大责任,但是自己属于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参与实际管理,也是要承当责任。私人老板请的总工,虽然没有通过施工单位的任命,没有履行管理文件的签字,但是通过项目实际控制人,也就是老板的许可。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指出,安全生产责任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文件明确指出,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领导、各部门、公司管理人员、各在建项目部、基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办法,并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所以说,项目部各岗位的管理人员都有权力和义务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层层追责。“一岗双责”顾名思义,是一个岗位承担两方面的职责。“一岗”就是职工所对应的生产岗位;“双责”就是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安全工作负责。也就是全体干部职工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负双重责任。把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建筑工程行业,质量和安全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没有质量的保证,最终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案例是比比皆是,从事建筑施工管理工作是一个对自己负责,责任心必须高度重视的高危行业,也是自己展示管理能力、体现人生价值的舞台。

建筑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底有哪些人?

建筑项目管理人员包括: 项目经理:对整个项目的质量、安全、成本进行全面管控。 技术负责人:顾名思义,技术负责人主要从事现场技术管理,负责完成技术交底,编制各类专项施工方案。 五大员: 施工员:协助技术负责人,从事施工班组生产的技术、质量的日常管理。 测量员:看工程量大小,一般配备2-3人专业测量人员;和几个刚毕业的大学测绘专业实习生(工资低)。 预算员(成本员):一个工地一般1-2名专业预算人员,同时也会招实习生协助从事简单的计算任务。 安全员: 法律强制规定配置,建筑专业一般规定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亦可带招实习生,毕竟要培养下一代。 质检员:一般配置1-2专职质量检查员,高层、大型公共建筑还需配置特殊工种质量员。 资料员:一般配置1-2名专业资料员,从事施工现场资料管理及验收资料归档。 材料员:负责采购施工合同约定的已方自行购置的生产资料。

90后在工地干施工员有出路吗?

省级建筑集团领导大多数是从工地施工员干出来的。施工技术,测量弹墨放线放大样,基础埋深板压施验报告,砂浆、混凝土标号符合设计标淮,施工质量,安全,材料等全部符合国家规程,规范,标准,法律等等的一切学習过程。所以当建筑企业领导必须从工地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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