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查出原发票存根,登记票号码,并且在存根注明丢失,已经开具证明,取得一致。
然后补开一张也可以,注明原票号码。 证明
XXX公司:
我公司由于×××原因,将XX金收据不慎遗失,收据编号:XXX,收据金额XXX万元(大写金额).
特此证明
XXX公司(压盖公司章)
年月日
扩展资料:
收到交来的钱或物,写给送交者的作为凭据的条子,叫收条。
一张完整的收条包括标题,正文,署名和时间四部分。
但按会计法的要求,收条不能作为会计凭证入账。
收条是收到别人或单位送到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性的应用文。
收条也称作收据。
收条也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应用文样式 。
适用场合
原来借钱物或欠钱物一方将所欠、借的钱物还回时,借出方当事人不在场,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时可以写收条。
当事人在场,则不必再写收条,而只把原来的欠条或借条退回或销毁即可。
个人向单位或某一团体上缴一些有关费用或财物时,对方需开据收条,以示证明。
单位和单位之间的各种钱物往来,均应开据收条。
当然,在正式的场合下,一般都有国家统一印制的正式的票据,这属于另一类情况。
参考资料:
可以查出原发票存根,登记票号码,并且在存根注明丢失,已经开具证明,取得一致。
然后补开一张也可以,注明原票号码。 证明
XXX公司:
我公司由于×××原因,将XX金收据不慎遗失,收据编号:XXX,收据金额XXX万元(大写金额).
特此证明
XXX公司(压盖公司章)
年月日
扩展资料:
收到交来的钱或物,写给送交者的作为凭据的条子,叫收条。
一张完整的收条包括标题,正文,署名和时间四部分。
但按会计法的要求,收条不能作为会计凭证入账。
收条是收到别人或单位送到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性的应用文。
收条也称作收据。
收条也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应用文样式 。
适用场合
原来借钱物或欠钱物一方将所欠、借的钱物还回时,借出方当事人不在场,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时可以写收条。
当事人在场,则不必再写收条,而只把原来的欠条或借条退回或销毁即可。
个人向单位或某一团体上缴一些有关费用或财物时,对方需开据收条,以示证明。
单位和单位之间的各种钱物往来,均应开据收条。
当然,在正式的场合下,一般都有国家统一印制的正式的票据,这属于另一类情况。
参考资料:
《合同法》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超过6个月的应当书面约定,没有书面约定的则视为不定期租赁。那么和房东双方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任何租赁人都没有为出租房找下一个租赁人的义务,房东的要求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押金是属于个人财产,房东必须无条件退换。正常途径:将房东起诉至人民法院,有押金条就行,不需要其他书面合同。
为了避免因租房押金引起的纠纷,双方一般都会在租房合同中加入租房押金这一项,以下是针对于租房押金的详细说明:
1、租房押金一般是房客与房东双方约定,实际押金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
2、房东为确保房屋及其家电不被非法转卖,及水电费的扣除,租客一般同意支付房东租房押金,在收到押金后会有相应的发票。
3、其中要寻找正规的中介公司,最好是全国连锁的那种中介公司,最好由中介介绍房主出面审查相关证件后签订租房合同,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
4、除租房合同另有约定外,租客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房东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扩展资料
租房押金收据
甲方(收款方): 乙方(付款方):
甲方今收到乙方人民币¥xxx(大写:叁佰元整)作为租房押金,以保证出租房屋内的家电等公共设备的正常使用。若乙方终止合租,则乙方付给甲方所在租期内的水电费后且家电等公共设备完好无损,甲方在收到本收据后归还乙方押金。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例文一:
XXXXX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 _______(证件号: ________)因自身原因将贵公司开具的收据遗失,收据号为 _______,金额小写¥_____ 元(大写) _______,开具内容为_______ ,因该收据已遗失,在此本人声明作废并以此遗失声明办理相关业务。
日后此收据原件出现,贵公司有权拒绝办理相关业务,由此造成的经济纠纷与贵公司无关,由本人负责。特此证明!
声明人签字并按手印:
日期:
例文二:
收据丢失,遗失声明格式范本(仅供参考):
声明xxx不慎将xxx收据丢失,号码:xxxxx,金额:xxxx,特此声明作废。
扩展资料:
在民事借贷关系中,收据一般是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的事实,以避免日后因借贷的内容发生争执。
一般情况下,收据的丢失并不需要登报声明。
登记收件时,登记机关应当出具收件收据,收件收据的主要作用是:避免日后因收取的登记文件的名称、数量等与申请人产生争议。
申请人如不慎将收件收据遗失,可由登记申请人(或代理登记人)出具声明,而并无必要由当事人登报声明作废。
因为收件收据的作用,是明确登记机关在何时收取了申请人的哪些登记文件,在登记机关对该项产权核准登记后,对登记申请人已无多大意义。
如有必要,登记机关保存的第二联也可供查询。值得注意的一点是:遗失声明一定要由登记申请人(或代理登记人)亲自出具,并将此项声明归人该户档案,以备日后查考。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