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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水利水电招投标身份证过期算不算废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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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文件里面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过期作废标不
  • 什么情况下投标为废标?
  • 招投标什么情况是废标
  • 工程招标中,投标人未带身份证,开标过程中离开回去拿身份证,未对报价进行签字确认,是否可以对其废标
  • 一、投标文件里面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过期作废标不

    首先需要详细查看招标文件中废标条款中的详细要求

    看是否对类似情况给出明确说法
    如果没有明确要求 看有无 对招标文件相应情况 的字样
    如果有 可以视你提供的过期身份证 为不相应招标文件 从而定为废标

    二、什么情况下投标为废标?

    一般来说,标书必须一一进行相应,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严格按要求来。

    构成要件

    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有效投标人是指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符合投标文件规定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就没有达到采用招标采购方式的基本要求,表明竞争性不强,难以实现招标目标。

    2.采购的公正性受到影响。

    在采购活动中,有可能发生下列情形:采购人与供应商为排挤其他供应商而串通;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哄抬价格或者排挤其他供应商;招标文件明显有歧视性条款;招标活动受到了外界强烈干扰等。上述这些情形破坏了招标要求的公正、公平的环境,如果继续下去,将严重损害有关当事人的利益。

    3.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本法第六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其中就包括政府采购项目不得突破预算额度。换句话说,就是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是采购支付的最高限额。

    4.采购任务取消。

    政府采购项目一经确立,原则上讲必须开展,不能取消。但在特定情况下,已经确立的采购项目或者已经开始招标的采购项目,必须取消。根据采购实践情况看,这些特定情况包括:因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压缩支出等政策因素,取消了原定的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原因及时通知所有的投标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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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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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三、招投标什么情况是废标

    你好,现实中分设备招标和工程招标,1、设备招标常见的废标条件如下:
    1)交货期不符合要求;
    2)投标人存在与招标人或招标人的母子公司、关联公司有商业贿赂行为等情形而被列入限制或禁止交易对象名单;
    3)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要求;
    4)投标人业绩不符合要求;
    5)投标人未按照要求逐页小签的;
    6)投标人无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保函格式出现重大偏离等。
    有关主要废标条件,请留意宝华招标在购标室中放置的《温馨提示》。具体项目的废标条件,详见标书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和第五部分投标资料表。
    2、工程招标常见的废标条件如下: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未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申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7)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8)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的;
    9)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同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废标后,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 同时,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批准。
    建议及时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必要时可以委托当地律师处理,如果解决了你的疑问,请好评,万事如意!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案件处理依据,具体情况网上说不清楚,不要追问,请在线下委托当地律师处理,自己擅自处理案件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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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工程招标中,投标人未带身份证,开标过程中离开回去拿身份证,未对报价进行签字确认,是否可以对其废标

    首先需要详细查看招标文件中废标条款中的详细要求
    看是否对类似情况给出明确说法
    如果没有明确要求 看有无 对招标文件相应情况 的字样
    如果有 可以视你提供的过期身份证 为不相应招标文件 从而定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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