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八大员问题 > 正文

城市园林绿化资质证书是否被取消_国务院下发园林绿化资质是否有取消通知文件

内容导航:

  • 园林行业的资质会被取消吗
  • 园林资质取消2017是真的要取消了吗
  • 建筑行业发生巨变,已经取消或拟取消的资质有哪些
  • 关于中央取消物业资质等级和园林资质的等级
  • 一、园林行业的资质会被取消吗

    您好!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已经被取消了。并且规定园林工程施工不得强制要求园林资质和市政资质

    住建部发布取消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许可的通知
    2017-04-14 来源:住建部网站 作者: 发表评论(0)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
    建办城[2017]2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6号)关于删除《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六条“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的决定,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相关申请。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要求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作为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的条件。
    三、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创新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管理方式,探索建立健全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四、《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核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5]133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此前有关园林绿化企业管理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二、园林资质取消2017是真的要取消了吗

    一、2017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明确在前两批取消230项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包括由《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4年第125号,2007年11月26日、2015年5月4日予以修改)规定的,由省、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被正式取消。国务院要求,取消审批后,住房城乡建设部要研究制定物业服务标准规范,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信息公开、推动行业自律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2017年4月14日,住建部官网正式发布通知,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3年来沸沸扬扬的园林绿化资质取消与否话题,终于尘埃落定,是彻底的取消了,没有并入市政专业。

    附:通知原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

    (建办城[2017]2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6号)关于删除《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六条“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的决定,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相关申请。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要求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作为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的条件。

    城市园林绿化资质证书是否被取消_国务院下发园林绿化资质是否有取消通知文件

    三、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创新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管理方式,探索建立健全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四、《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核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5]133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此前有关园林绿化企业管理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城市园林绿化资质证书是否被取消_国务院下发园林绿化资质是否有取消通知文件

    2017年4月13日

    三、建筑行业发生巨变,已经取消或拟取消的资质有哪些

    江苏省招标办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停止使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紧急通知
    (苏建招函[2017]4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国务院令第676号)中关于删除《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六条“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的规定,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国务院令第676号发布之日起,招标人对拟发包的园林绿化工程,不得设置投标人具有园林绿化承包资质的资格条件。施工企业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即可参加投标。
    2、为保证工程质量,已取消资质的园林绿化工程投标发包时,资格条件中除工程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诚信行为等外,可以设置与园林绿化工程相适应的企业类似业绩要求。类似业绩通过面积、造价等量化指标体现的,一般可设置不超过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的70%。
    3、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取消后,各地招投标企业诚信库中取消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及有效期的限制。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

    四、关于中央取消物业资质等级和园林资质的等级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核准有关事宜的通知

    建办城函[2015]13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天津市市容园林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绿化市容管理局,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环保绿化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并报国务院审改办同意,决定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核准”并入“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申报及延续申请由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统一受理、颁证,资质核准仍按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5年3月2日

    随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