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二级建造师证书号应该写证书编号。
有资格证书号,可以证实你已经通过了至少一个专业的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了证书。这个主要防止那些没有通过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参与的。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自2009年起二级建造师实行地方管理和地方命题制度。
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填写并加盖公章);
4、本人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5、如实填写的当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新考生);
6、如实填涂的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7、免试部分科目需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以上内容参考
资格证书号是资职业资格证书的编号。
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规则:
需要说明的是“第5、6位表示取得资格证书年份”,是指执业资格证书的“签发日期”而不是“批准日期”。比如是2019年9月通过的,证书签发日期是2019年,那么今年(2019)注册的时候,编号格式就是1xx121200001。
注册证书采用两种编号体系。注册编号由一个汉字和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证书编号为全国注册证书印制流水号;例如:京111050700001,表示该注册建造师的现注册地是北京,级别是一级,首次注册地是北京,资格证书为2019年取得,首次注册年份为2019年,首次注册时流水号是00001。
证书有效期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执业印章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制作。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职员必需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但并不要求在一个考试年度必需通过几个科目或必需通过哪些科目。有的考生以为一年至少要通过工程经济和项目管理两个科目,这些理解都是不准确的。另外,免试部门科目的职员必需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以上内容参考
学位证书编号是作为高等学历毕业后,从事工作的一个标签,学位证书编号具有唯一性,一人对应一个编码,具有较高的权威性。
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我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证书编号是由于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对所颁发的学位证书予以编号便于管理。
学位证书编号数字的意义:
一、普通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证书(以下简称三级学位证书)编号调整为16位数:前五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六位为授予学位的级别,博士为2,硕士为3,学士为4;第七至第十位为授予学位的年份,如:2006年为2006;后六位为学位授予单位授予学位人员的顺序号码。
二、普通学士学位中的“双学位”和“第二学位”证书,分别在第十一位用一个汉语拼音字母“S”和“E”加以区别,其余与普通学士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相同。总位数为16位。